管洪彦教授从文本解读、理论构造、缺陷分析和完善思路四个角度介绍了《民法典》中的集体所有权规范。
首先,管洪彦教授从集中规范体系和零散规范体系两方面对《民法典》中的集体所有权规范进行了文本解读。
其次,管洪彦教授讲解了农村集体所有制及其法律实现机制、产权实现层次和经营实现层次,管洪彦教授向同学们介绍了农民集体所有权和农民集体成员权的关系,农民集体所有权是农民集体成员权的基础,农民集体成员权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的制度工具,也是链接集体成员和成员集体的纽带。
然后,管洪彦教授对《民法典》中的集体所有权规范进行了缺陷分析,分别介绍了制度层面的缺陷和研究层面的缺憾。最后,管洪彦教授介绍了《民法典》中的集体所有权规范的完善思路,第一是理念更新,应该在强化集体所有权理念指引下,秉持“坚持、落实、完善”的路线建构集体所有权的制度和规范体系;第二是方法论基础,强化制度的系统集成创新,遵循整体观、体系观和平衡观的方法论,对集体所有权和集体成员权的制度构造与立法表达全面建构;第三是制度设计,明晰集体所有权归属主体、健全行使主体、丰富所有权权能、完善行使机制、畅通保障机制,把集体所有权塑造成“主体清晰、权能完整、行使健全、保障有力”的真正私法权利;第四是立法和司法实现,把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立法契机优化“落实集体所有权”的制度和规范设计。
然后,代琴副教授就村民、集体成员和集体组织成员的问题与管洪彦教授进行了交流,在此过程中,同学们也积极参与并且踊跃发言,管洪彦教授结合自己的经历给同学们提出了一些建议,同学们听后表示获益匪浅。
活动最后,管洪彦教授告诫同学们要坚持强烈的民本立场,要有坚定的底线意识,要形成体系的研究规划,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